申請辦法
一 、扶助對象:
三、扶助區域:
五、申請流程:
實際居住之兒童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離棄、離婚、重病、殘障、入獄等,導致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生活之需要者。
二、服務內容:
- 經濟扶助:凡扶助金、獎學金、急難救助金。
- 兒童心理和行為輔導、課業輔導。
- 親子關係、家務輔導。
- 健康檢查、營養改善、醫療服務。
- 舉辦各項團體活動:兒童夏令營、兒童旅遊活動、青少年成長營、母親節旅遊、家長成長團體、歲末寒冬送暖活動…等。
三、扶助區域:
雲林縣內各鄉鎮市
四、申請扶助辦法:
- 由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持申請應備資料【註1】至本中心申請。
- 經本中心社會工作員實地家訪,了解待扶助狀況,確實符合扶助標準者,即開案扶助。
五、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