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

法源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家庭遭遇經濟、教養、婚姻、醫療等問題,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接獲前項通報後,應對前項家庭進行訪視評估,並視其需要結合警政、教育、戶政、衛生、財政、金融管理、勞政、移民或其他相關機關提供生活、醫療、就學、托育及其他必要之協助。
(1) 服務對象:
 ❶設籍於嘉義市,家中有18歲以下兒童少年,經教育、衛生、民政、勞政、警政、社政等相關單位篩檢轉介之高風險家庭及兒童少年,並依兒童及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嘉義市政府後轉介之高風險家庭。
 ❷設籍於嘉義市,家中有六歲以下弱勢家庭兒童,經教育、衛生、戶政、轉介未依規定入學、未按時預防接種及逕為出生登記通報嘉義市政府後轉介需要進一步關懷訪視之個案。
(2) 服務目標:
 ❶針對家庭因經濟匱乏、失業者、支持系統薄弱,提供本所經濟補助,結合相關社會資源,並轉介相關就業輔導單位,以協助改善其困境。
 ❷針對家庭因缺乏適當的親子管教態度與技巧者,透過會談、家訪、親職講座、家務輔導等方式,以增進兒童照顧者之親職教養能力。
 ❸針對家庭因婚姻關係不穩定導致家庭風險情境者,透過個別或婚姻諮商,協助其改善家庭婚姻關係。
 ❹針對因家人有藥酒癮、精神疾病且未定期就醫者,協助其轉介醫療、戒治資源,並追蹤就醫情形,以掌握兒童照顧者的健康情形。
(3) 服務內涵:
 ❶個案服務: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及諮詢、機構會談。
 ❷家長及兒童少年心理輔導及治療。
 ❸辦理兒童少年成長團體。
 ❹辦理親子活動及親子共學。
 ❺辦理家長親職教育講座。
 ❻家庭家務及育兒指導服務。
 ❼臨時托育及喘息服務。
 ❽轉介家庭經濟扶助及相關福利服務。
 ❾轉介家長就業服務及兒童少年課業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