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少年虐待的類型

(1) 身體虐待:施行不當或過度體罰,導致身體受到傷害或死亡。
(2) 精神虐待:對兒童漠不關心、冷落、排斥或經常恐嚇、高聲喝罵、批評、挑剔或藐視過分要求等,使兒童在情緒、情感和智力發展受到阻礙。
(3) 嚴重疏忽:未能適當的照顧兒童在飲食、營養、健康、安全及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強迫兒童做過量的工作或把未滿六歲兒童單獨留在家中,不幫兒童辦理戶籍登記或是惡意遺棄兒童。
(4) 性虐待:對兒童撫摸或展露性器官、性交、亂倫或利用兒童拍攝淫褻照片或影片。